第一次路见不平、仗义出手,唐就深深地体会到:
行侠仗义,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。
这不是简简单单的“除暴安良”四个字就能概括的。
有的“暴”未必是暴,也未必该打——
譬如城管。
有的“良”未必是良,也未必该帮——
譬如熊孩子。
还有的人未必值得同情,又或者说自己还没资格去同情他们——
譬如“月入三万”却还要和自己计较几个的鸡蛋的煎饼果子夫妻。
但这也正是“侠”的魅力所在。
行侠仗义,图的从来就不是什么回报,更不在乎帮的是什么人。
哪怕是以卵击石!(但我唐徨也未必是卵)
只要无愧于心,就不必在乎下场是什么。
即便沦为行走在哥谭市深夜里的一个黑暗骑士……
唐徨已经没工夫细想。
一个头裹秋裤、只穿裤衩的人在前面跑,后面还跟着七个生猛的城管。
沿途纷纷行人纷纷投来惊诧的目光,第一反应就是摸出手机拍照。
幸好唐徨忽然发现,自己这个连大学体育课都要重修的“文弱书生”,现在居然跑得飞快,快得连七个城管都追不上他。
“哟,还真没看出来!你这个送外卖的,居然还是个练家子?”豹哥当时的话,又再一次变成此时的画外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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